為進一步加強我院院士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提高運行質量和效益,進一步發揮院士高端智力對我院自主創新的引領帶動作用,根據省人才辦《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院士工作站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贛才辦字[2015]15號)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已批準組建的我院院士工作站科研團隊。
二、考核內容與指標
堅持“注重實效、服務發展、以考促管、獎優汰劣”原則。
1. 平臺建設情況,主要是在基礎實驗平臺建設、服務制度建設、科研團隊建設、學科發展規劃、資金保障、人才培養等方面的情況。
2. 科技創新情況,主要是在創新發展決策咨詢、創新項目開展、專利受理和授權、重大關鍵技術難題攻關、科研成果轉化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情況。
3. 院士與建站主體評價情況,包括合作院士及團隊對建站科研團隊的協同創新和合作成效的評價,以及建站科研團隊對合作院士及團隊的總體評價。
三、考核方式
考核分為建站首次考核、常規性年度考核和3年績效評估考核,一般在每年中旬實施。
1. 年度考核采用書面考核為主的方式進行。年度考核采取百分制,根據《江西省院士工作站績效考核指標分值表(事業類)》進行打分??冃Э己酥笜梭w系詳見附表。
2. 建站首次考核一般在批準建立滿1年后進行,3年績效評估考核,一般在建站首次考核合格滿3年后進行,均以書面考核、集中答辯和實地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考核程序
1. 自查總結。建站主體按照考核通知要求對考核期內工作情況進行自查,形成書面總結和相應證明材料,填寫考核表。
2. 考核評估。建站主體將自查總結、考核表及證明材料報院人才工作中心。院人才工作中心對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后,組織相關專家組成考核組進行考核。
3. 綜合評定??己私M根據考核情況、院士專家的評價,綜合日常管理情況提出考核結果。
五、考核等次評定
(一)在3年績效評估考核中,建站主體應完成的任務如下,完成4項以上為考核“合格”,完成5項以上為考核“優秀”:
1、成功申報國家級科研課題1項或省級科研課題3項。
2、以江西省科學院為第一完成單位獲省級科技獎三等獎及以上獎勵不少于1項。
3、以江西省科學院為參與完成單位獲省級科技獎以上獎勵2項以上。
4、成功申報建設省級重點實驗室或工程實驗室以上科研平臺1項。
5、培養省級或國家級人才工程人選1名以上。
6、以江西省科學院為第一完成單位發表SCI期刊論文5篇。
7、以江西省科學院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1項。
(二)建站主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為“不合格”:
1、只完成主體任務2項以下的。
2、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或被發現在申報過程中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
3、惡意侵犯他人知識產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被行政或司法部門確認侵權行為的。
4、建站主體因技術原因發生重大安全、質量、嚴重環境污染事故受到行政、刑事處理的。
5、因故造成沒有合作簽約院士或合作團隊的。
6、院士與建站主體的反饋意見為不良的。
7、考核組認定的其它原因。
六、考核激勵
(一)建站首次考核在合格以上的,根據規定繼續發放資助經費;考核不合格的,暫緩發放資助經費,待限期整改后再行發放。
(二)3年績效評估考核優秀的,給予一定獎勵;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再次申請院士工作站科研團隊資格。
七、組織領導
考核工作在院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院人才工作中心牽頭組織實施。 本辦法由院人才工作中心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