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準備階段
企業或個人填寫科技成果評價申請表及相關文檔,如研制報告、測試分析報告、產品檢測報告、科技查新報告、稅務證明、用戶應用證明等。
提供國內外相關技術發展的背景材料、引用他人成果或結論的文獻、發表的論文等相關證明材料。
2.資料審核
評價機構對提交的評價資料進行形式審查。
3.簽訂合同
當資料審查通過后,雙方簽訂委托科技成果評價合同,明確評價要求和時間,并支付相應的評價服務費。
4.遴選專家
根據項目的領域和評價目的,評價機構遴選合適的專家并組建專家委員會,確定專家委員會負責人。
5.組織評價
可以采取多種形式的評價,如會議評價、現場評價、結合成果發布會的評價、行業集中評價等。
6.做出結論
專家根據科技成果評價指標獨立打分,評價機構匯總并計算綜合評分,最終由專家組形成綜合評價結論。
7.交付報告
按合同約定時間和方式向評價委托方交付科技成果評價報告。
8.成果登記
對通過評價的成果在國家科技成果登記部門進行登記,獲得科技成果登記證書并入國家科技成果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