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9日,《江西日報》理論版刊登江西省科學院文章: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三個發力點?,F將全文轉載如下: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對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作出系統部署,為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提升科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進方向。近年來,我省積極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先后出臺多項政策,科技體制改革全面發力、多點突破、縱深推進。扎實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江西必須繼續做好創新這篇大文章,以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激發科技創新潛能,切實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在頂層設計上下功夫
惟改革者進,惟創新者強,惟改革創新者勝。深化我省科技體制改革,既要以目標為著眼點,在頂層設計上下功夫,又要以問題為著力點,在補短板上持續用力。要解放思想,努力破除一切束縛科技創新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不斷激發創新活力,把制度優勢轉化為科技競爭優勢。
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凝聚合力。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科技創新作為重大任務,建立健全科技決策咨詢制度,既要對科技創新發展面臨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又要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從全球科技創新視角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國防建設等方面重大科技決策提供咨詢建議。各級領導干部要不斷增強領導和推動科技創新的本領,帶頭研究解決重大矛盾和問題。要實施好科普示范工程,創新科技領域宣傳,提升全民科學素養。
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是推進科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要強化技術創新體系頂層設計,優化資源配置,統籌各類創新平臺建設。加強創新資源統籌和力量組織,激發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各類創新主體的活力,構建科技創新資源一體化高效配置的格局。要切實抓好評價制度改革。在項目評價上,要建立健全符合科研活動規律的評價制度,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務導向型科技項目分類評價制度,建立非共識科技項目的評價機制。在人才評價上,要堅持“破四唯”和“立新標”并舉,加快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
圍繞研發做文章
加強研發投入。各級政府均要建立財政科技投人穩定增長機制,推行市、縣(市、區)聯動的重大科技專項聯合支持機制。省級層面探索設定“1269”行動計劃中12條制造業重點產業鏈的強度基準線,將投入指標分解給核心主體,讓研發投人強度與細分行業資源配置標準掛鉤。對重大項目引進落地、企業投資新工業項目,均要制定研發投人強度準人機制。引導企業建立研發投人預算機制,鼓勵國有企業建立完善研發準備金制度,重點提升江銅、江鎢等特色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類企業的研發投人強度基準線。推進企業研發創新“診斷+提升”全覆蓋行動,運用科技創新券等手段,持續推動年主營業務收人億元以上無研發機構或無研發活動的規上重點制造業企業清零。
強化研發團隊建設。加強有組織科研,探索超越當前以院系為載體、以學科為主導,分散型、作坊式、個體化“單兵作戰”的科研機制。提升科研院所研發體系與產業結構的契合度,創新管理機制、完善評價機制、暢通流動機制,鼓勵用市場化手段選人、用人,組建大型研發團隊,引導省內高??s小戰線、組大團隊、出大成果。圍繞省內高校的傳統優勢學科,明確攻關目標,建設科研領域“單項冠軍”團隊。推進其他高校圍繞所在城市和區域的戰略性產業發展需求,系統化組建研發團隊。探索建立理工類省屬高校與地方結對或與細分產業結對的創新機制。
優化科技金融供給。加速構建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支持銀行機構圍繞產業建設特色科技支行,打造懂業務、通技術的科技金融業務專業化團隊。圍繞技術創新、研發投人、產業發展、知識產權等衡量指標,推出企業科技融資資質綜合打分機制,并與企業征信機構和信用評級機構、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實現業務聯動。聚焦科技型企業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全生命周期,深化推廣“初創起步期信用貸”“貸投批量聯動”“成長接力貸”等階段性金融產品。強化政策性科技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明確省融資擔保集團、擔保機構、合作銀行和市縣政府的風險分擔比例,逐步實現省市縣三級風險擔保全覆蓋。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從科技成果源頭優化供給體制機制。要探索更符合產業發展需求的學科布局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優勢學科布局與重點產業集群發展方向緊密銜接。探索企業技術需求精準挖掘機制,從企業需求出發,建立“訂單式”科研立項機制。建立科技成果動態捕捉機制,向企業有針對性地推送前沿成果研發動向。探索更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科技創新成果考核評價機制,建立科技創新全周期評價機制,構建研發過程回溯、階段性評價和后評價制度。
健全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圍繞地方產業集群發展規劃,有針對性地引導、培育、扶持一批服務能力強、專業水平高、與產業相匹配的企業主導型科技中介機構。采取獎補等方式,擇優支持科技咨詢、科技評估、技術轉移轉化等企業主導型示范性機構建設。鼓勵有意愿的高校院所先行先試開展成果轉化模式探索,支持高校院所設立技術管理辦公室、技術轉移中心等內設機構,或者設立專門的技術轉移公司。探索出臺概念驗證中心、各類中試基地的建設工作指引,完善技術經紀人市場化聘用機制,建立符合技術轉移轉化工作特點的專門人才評價制度。
排除成果應用阻礙。推進科技成果“先用后轉”試點,鼓勵高校院所采取“零門檻費+里程碑支付+收人提成”或“延期支付許可費”等方式,授權中小企業先行試用科研機構的科技成果,實現“方便轉”。逐步擴大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的試點范圍,推廣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改革試點,鼓勵探索“團隊控股”“撥投結合”等業務模式。
(科技戰略研究所:陳春林 供稿)